各位2010届毕业生:
历经几年的高职学习,你已完成了学业,在此向你表示祝贺!欢迎你安排时间回到母校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等相关证件。 现就领取毕业证等证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证等证件发放时间:2010年7月5日—12日(双休日不休息)8:30-----17:00。
2、证件领取地点:凡成绩均合格且已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毕业生所在系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毕业证、档案、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
3、目前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请于近日尽快办理,以免影响证件领取。
4、尚未提供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请在领取证件时一并提供。
特此通知
院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保卫处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