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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俊国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5-09 】

机电2251班学生许智坤,李栋宇,夏斌,袁胜豪,李俊国,陈磊,高正宇,吴玉龙,王之行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无正当理由,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该行为违反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无视学校教学秩序与纪律要求,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