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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范文柯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4-08 】

电自3232班学生范文柯(学号:1333323076),在2026年4月7日13:17分在校园内吸食香烟,未将烟头完全熄灭便丢弃至垃圾桶,引发垃圾桶易燃物冒烟。

该行为违反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及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要求,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范文柯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格遵循“三严禁一务必”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与纪律观念,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管理秩序。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