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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司子豪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4-02 】

2025级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生司子豪、杨隆俊、李彦斌、王博、葛晨浩、王飞凡、肖龙飞、汪光亮、樊志文、李彦彬、甘晨毅,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五周晚自习期间,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缺勤,未能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该行为违反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无视学校教学秩序与纪律要求,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