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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张鑫博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3-30 】

机器人2252班学生张鑫博、万江辉、江晨曦、彭理锋、袁慧聪、朱炜炜、孙阔,机器人2253班学生刘博瑞,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星期日,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无故早退。

该行为违反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无视学校教学秩序与纪律要求,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