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2251班学生司子豪、唐荣喆、骆良善、杨隆俊、李彦斌、王博、葛晨浩,机器人2253班学生汪光亮,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星期二,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无故旷课。
该行为违反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无视学校教学秩序与纪律要求,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