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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彭理锋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2-11 】

机器人2252班学生彭理锋、朱炜炜,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四周星期四上午,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无故旷课。

该行为违反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无视学校教学秩序与纪律要求,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彭理锋、朱炜炜两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