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2026 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187号)、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23〕177号)等文件要求,我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28日对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评审并上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最终确定电自3242叶欣洁同学(学号:3332324032)、机器人3231刘体骏同学(学号:1330323007)、电自3231潘宇帆同学(学号:3401223132)三人为我院拟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院党总支书记:0123000127@ahcme.edu.cn,联系电话:0553-5975198。
院纪检委员:0123000130@ahcme.edu.cn,联系电话:0553-5975070。
资助辅导员王欣,联系电话:0553-5975079。
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