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和《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办〔2019〕1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安徽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班级评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最终将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安徽工业大学 联合培养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
如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院党总支武书记(tel:5975198)或资助辅导员王欣老师(tel:5975079)反映,电子邮箱:0121000369@ahcme.edu.cn。
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