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19〕139号)等文件要求,我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评审,依据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年级复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的流程,上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最终确定电子3201储蓄同学(学号3301203017)等547人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院党总支余书记(tel:5975199)或资助辅导员王欣老师(tel:5975079)反映,电子邮箱:0121000369@ahcme.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