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院于10月10日对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评审,依据个人申请、评审小组评审、投票、现场公布投票结果的流程,并上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最终决定机电3221利亮同学(学号:3451223036)等九十八人为我院拟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如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院党总支武书记(tel:5975198)或资助辅导员王欣老师(tel:5975079)反映,电子邮箱:0121000369@ahcme.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