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院于10月22日下午对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评审,依据个人申请、评审小组评审、投票、现场公布投票结果的流程,并上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最终决定电子3191卢方同学等八十六人为我院拟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如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联院党总支余书记(tel:5975199)或资助辅导员王欣老师(tel:5975079)书面反映。
电气工程学院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