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2〕18号)文件精神, 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要点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前往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核对,领取《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宣传册。
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需要在7月31日之前完成。
在毕业确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合同上有联系方式。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专升本的贷款毕业学生,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指导帮助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资助网页下载打印),一式三份,交由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带回当地金融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盖章,再将《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交回资助管理中心。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毕业后专升本,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专升本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应及时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资助网页下载打印),抄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资助网页下载打印),并由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确认。有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直接办理提前还贷,请将还贷凭证和复印件带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