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工作 > 文明规范生 > 正文

关于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日期:2013-05-16 】

各系部:

近期,广东、湖南、安徽等省接连发生多起大、小学生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亡,令人十分痛心。为了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就我院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随着天气渐渐转热,游泳、戏水等成为了很多学生的消夏方法,但是其安全性令人忧心,且溺水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尤其近年来,学生擅自在江河湖泊中嬉戏游泳,造成的死亡事故每年都为数不少,给学生的家庭带来了难以抚平的痛苦和巨大的损失。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深刻反思教育和管理过程的薄弱环节,要从保护生命,爱护学生的角度不断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工作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系部要立即开展一次专门的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班会、板报、宣传栏以及一些典型案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要告知学生在暑期到来之前,气温与水温相差较大,水面温度和水下温度相差较大,极易发生抽筋等现象,不宜下水游泳。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规定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到无安全保障的水边嬉水、玩耍。要把严禁私自戏水、游泳作为一项严明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有力的约束。要重点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重点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求生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在突发溺水事故时的自救自护能力,要告知学生遇有他人突发溺水事故要实行科学施救,并要在确保本人绝对安全的状况下再考虑施救,明确规定遇有同伴或他人落水,要拨打报警电话,学会呼喊路人或抛绳索及使用其他物品施救,严禁不会游泳者下水施救。

三、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凡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应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因工作不布置,宣传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系部要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要求他们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交流,告知学生预防溺水的重要性,并及时掌握学生去向等动态。各系部在各种活动举办过程中要做到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妥善安排,远离水域,确保参加参与学生的安全。对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不留任何“死角”,告知每一个学生,落实每一个细节,同时要求学生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美好的明天,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学生工作部

2013年5月15日